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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新政即將出臺,困擾行業和大眾客戶頑疾有望破解!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截至2016年末,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共實現總產值33355.3億元,累計同比增長6.5%。
在物流行業快速增長的同時,我們又不得不正視一個無奈的問題。在我國當年的法律法規下,個體運輸戶要開具發票,需要返回車籍所在地。但是,很多個體運輸戶在實際的運輸過程中,都不會返回當地開發票。正因為個體運輸戶無法開具發票,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無車承運平臺往往是以白條的形式向個體運輸戶支付費用,這些嚴重阻礙了物流行業的發展。
白條的支付方式往往會導致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無車承運平臺產生兩種情況,一種是巨額的銷項發票無法獲得足夠的進項發票抵扣稅率,使企業面臨巨大稅務壓力,限制企業發展。另一種是企業虛開發票、不開發票,產生偷稅、漏稅的現象,加重了全行業違法經營情況的泛濫。雖然現在已經有了類似聯合運輸這樣的一批良心物流企業,通過自身網絡技術優勢和完善的體系文件, 不斷整合中小物流公司和個體運輸戶。但每年如雨后春筍的中小企業和個體戶仍然層出不窮,這也造成了虛開發票、不開發票、偷稅、漏稅現象和稅務部門一查賬公司負責人就放棄公司的不負責任行為的延續。
是不是物流企業、第三方物流公司,不愿意承擔這部分的稅務問題?實則不然,主要還是由于當前法律法規不夠明確。
由于大多數物流企業無法獨立完成所有運輸服務,經常出現業務轉包給包括個體運輸戶在內的運輸企業實際承運。這一情況,在業內被稱為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無運輸工具的承運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而目前的政策是,只有擁有運輸工具(擁有一定車輛的實際承運人)的企業才被認定為道路運輸業,可以開具11%的道路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通過外包運力完成運輸任務的行為則被認定為貨運代理業,只可以開具6%的其他物流服務行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企業不愿意承擔這部分的稅務,所以在業界很多物流公司都默認了這種現象。”業內人士說,一方面是沒有發票進行抵扣,另一方面現在物流企業的需求是,只要是與委托方簽訂了運輸合同,并承擔承運人責任,無論是否擁有自備車輛,即可以認定為運輸行業,給予開具11%道路運輸行業增值稅發票的資質。
新政策出臺有望解決物流頑疾
針對上述情況,8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
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對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交通運輸業進項稅抵扣、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貼現和轉貼現業務發票開具等四項增值稅問題進行明確。
文件中明確表示,納稅人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并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全部或部分運輸服務時,自行采購并交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橋、閘通行費,應用于納稅人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的運輸服務;
(二)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符合現行規定。
“物流公司雖未實際承運,但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并收取運費承擔承運人責任,屬于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因此在提供運輸服務時所支付的進項稅允許納稅人依法抵扣。”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白條支付模式的存在,一方面是因為司機不愿意去本地開票。另一方面是,到底由誰承擔11%的增值稅。不過30號文件的出臺,給了物流企業解決白條支付模式的可能。”某無車承運人平臺負責人告訴萬聯網記者。
該平臺負責人進一步解釋道,如果平臺可以異地給個體運輸戶代開專票,這樣的話可以抵扣3%的稅點,然后通過油票、過路費發票可以抵扣6%-7%的稅點,這樣無車承運平臺承擔的費用并不多。
不難看出,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無車承運人平臺,想要解決白條支付現象,最大的困境便是在于異地代開發票。所以,還是希望有關部門一主三異地的新政能夠落地,解決異地代開個體運輸戶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將實際承運人(個體戶)變成合法納稅人,以破解物流企業頑疾。